2008年10月7日 星期二

小組裝備課程-衝突處理二 080927/曾昭瑞牧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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衝突管理:

我們相信 
1.
基督是教會的元首,教會是基督的身體。(弗一22-23)
2.
在耶穌基督裡,無論什麼人都是信仰的生命共同體,大家都是合而為一的信仰團契,在耶穌基督的基石上,彼此聯繫、彼此建造。(羅十二5;弗二19-22)
3.
我們都是靠著耶穌基督的恩典才得以回到上帝的面前,所以當以慈相待,父怎樣赦免了我們,我們也當彼此赦免。(弗一7-10;弗四31-32)

因為我們這樣相信,所以在小組裡我們尋求合一(弗四2-14)

1.合一在信仰態度上
心存謙卑、不高舉自己
用溫柔,甘願的態度,擔負起自己的責任
用忍耐包容不同見解的人
用愛心彼此接納,竭力保守合一的心

2.合一在共同確信上
一位聖靈、一個身體
尋求相同的盼望,耶穌基督是唯一的救主,也是唯一的磐石
只有一個洗禮、只有一位上帝

3.合一在道成肉身上
學習道成道身,以謙卑的態度參與服事
倒空自已,在各樣的服事上相互成全,榮耀上帝的名

4.合一在恩賜服事上
在樣的恩賜上各盡其職,建立基督的身體
使眾人在真道上同歸於一、長大成人,滿有基督的身量,不再動搖
用愛心說誠實話是合一的基礎(弗四15-16)
惟用愛心說誠實話,凡事長進,連於元首基督,弗全身都靠他聯絡得合式,百節各按各職,照著各體的功用彼此相助,便叫身體漸漸增長,在愛中建立自己。
「在主要的事上,合一:在次要的事上,自由;在所有的事情上,慈愛。」

華人衝突的模式


保持和諧

達成目標

協調

優勢反應

縱向內團體

顧面子

陽奉陰違

迂迴溝通

忍讓

橫向內團體

給面子

明爭暗鬥

直接溝通

妥協

橫向外團體

爭面子

抗爭

調解

斷裂


小組內衝突的規範
一、小組內的衝突不應對外張揚,以維持教會內的和諧(應以維持對方名聲、隱私為主要考量,但不是掩蓋是非真相,而是在愛裡相互保護、信賴)
二、學習針對事情評論,而非針對人評論(避免讓我們的情緒破壞了相互的信任關係。)
三、學習以基督的心為心,謙卑虛已,不過度的高舉自己。
四、小組內的衝突,應以由小組長負責協調、處理
五、若衝突是由小組長所引起或小組長無法解決,應由小區長負責介入處理
六、小區長無法處理之問題,由區牧師負責處理
七、必要時得召開教牧會議或由小會處理重大事件

處理衝突的方式
一、將衝突的雙方約到隱蔽的地方,說明查看到他們衝突的言行表明對此事的關心。(太十八15)
二、輪流讓每一方在不受成方干擾之下,述說己方對對方衝突的看法與感受。
三、小組長(中間人)應積極地聆聽雙方之話語
四、讓雙方都有機會了解對方的觀點與感受(快快的聽、慢慢的說、慢慢的動怒)
五、儘量指出對方相同的意見、觀點、神學、感動、異象、目標,強調雙方互為肢體,在主裡共同的恩典。(互相為肢體)
六、提出雙方都能接受的意見,並達成協議。
七、要求雙方都有保密的責任,不得私下張揚。(愛能遮掩許多的罪)

小組內應避免
一、張揚組員或其他會友的隱私
二、直銷、保險或其他的商業行為
三、強迫他人接納自己的政治觀點
四、借貸、招募互助會或其他之金錢往來
五、任意使用、破壞他人居家的財物、整潔

溝通的原則:
一、用愛心說誠實話(弗四15)
1
、用愛心講出來(在面前講,不要在背後告狀) 小心有人對你說:「我要告訴你一些秘密的事。」特別當他說到要用「愛心」告訴你時,更要小心
2
、不批評、不攻擊、不抱怨(太七1、詩三十13、林前十10)

二、不可為惡所勝,反要以善勝惡(羅十二21)
1
、不出口傷人、不說不該說的話
2
、不在發怒中溝通(雅一20)
3
、為對方禱告(太五44)

三、快快的聽、慢慢的說(雅一19)
1
、聆聽
2
、相互饒恕(可十一25)
3
、接納代替辯論(羅十三8)

四、謙卑受教的心
1
、相互尊重、保持謙卑(腓二3)
2
、受教的舌與耳(賽五十4)
3
、敬畏神(林前八12)

小組長在小組中的衝突解決
小組長不是
領導者。而是激勵者與促進者的角色
法官。而是中保、使人和解、和好。
局外人。應參與協調,而非置身事外

小組長應注意
1.
小組共識形成:
是否少數人決定了一切?
是否所有組員都有參與?
是否有組員的意見沒有得到尊重?

2.小組的氣氛:
組員間是否和諧?
是否有人有針對性的發言?
有沒有引發衝突的不快氣氛?
有沒有人的發言易引起他人的情緒反應?
組員的發言是否投入?
組員是否覺得發言有趣?
有沒有達和諧共識的結果?

3.小組的認同感:
小組之中是否有次團體存在?
是否有那此小組員覺得置身事外?
有無組員被排斥?
小組當中有否組員常被其他的雜事所打斷參與

面對衝突之原則
1.
直接面對問題:選擇有利你自己正確表達意見和情感的場合來處理衝突
2.
避免衝突變成涉及「神的旨意」,和妖魔化對手。不要讓你們處理的問題成為屬靈和不屬靈之爭 ── 為真理、為上帝而戰。
3.
失敗並非致命傷

五種不同的衝突程度(參閱http://simonproduction.podomatic.com/)
一、有個問題
1.
目標:解法問題,而不是為指控和攻擊對方,也不是為懲處對方。只是為了面前達成雙方面都可以接受的協議
2.
表現:雙方會開誠佈公,清楚指出問題所在,並彼此假定對方是善意的,沒有任何需要做留在心裡的說話
3.
結果:雙贏,極有價值的衝突(甚至很多人不認為這是衝突)。人與人之間有更多的了解,關係因此改善,也增強了彼此間的信任

二、觀點不同
1.
目標:自我保護,並取得較有利的地位;當然,雙方仍然關心問題是否被解決
2.
表現:(1) 問題被籠統的言語蓋住,只是指出了問題的方向,而沒有說明問題所在。
(2)
失去信任,並認為對方不想解決問題。所以會向其他人救助和四圍講他們的感受。
(3)
有些說話會收在心裡,不講出來
3.
結果
(1)
不能雙贏,只能妥協
(2)
為打倒對手,而爭取「點數」獲勝:我比你更有理
4.
處理方法:疏導變成良性衝突
(1)
協助大家找出挫折感的根源和理由
(2)
更大的寬容說出自己所看到的事實和感受到的情緒
(3)
彼此調整與協調

三、優勝劣敗
1.
目標:不關心問題,只要勝利
2.
表現
(1)
不理智,根本看不到、也不關心究竟發生甚麼事
(2)
說話「不清不楚」,幾種方向
*
二分:只對非錯,非黑即白
*
普遍化:「所有人都是」、「從來都是」
*
誇大:把事實誇大,為使人接受別人有不良動機,並且自己動機公正
(3)
情緒化:
*
只有情緒化的說話,卻不似低程度的衝突般,會繼續說明原因
*
開始有分派的情況,但卻是不定期和沒有領導的私下交談,但卻意會到某些人是同一陣線
*
也會對某些對手給與特別的稱呼,以顯示己方的意見
開始有人身攻擊
這些問題是某個壞人引起的,需要懲處這人
用情緒來影響對方,而非理性討論
需要對方低聲下氣來求我們
3.
結果:傷害
4.
處理方法:將這層次的衝突降至前面的任何一級
(1)
促使雙方有更多明確的溝通,直接對話,重建互信
要求某些人要參加此鴻門宴
清楚列出要真正處理的問題
說明某些協調的基本規則
(2)
協助雙方研究如何達成有益的協議
(3)
協助他們看到待解決的事情中更深一層的意義,並以之作為溝通的基礎

四、一山不容二虎
1
、目的:中斷彼此的關係,或逼對方離場
2
、表現:
(1)
與「爭競」的表現相似
(2)
對「敵方」的每一行為動作對不滿
(3)
不再討論問題與情感,而是講原則。故此很難有彎轉
(4)
要終結對方,終結關係
(5)
分黨派,並有強人領導,有鬥爭策略。他們對這小黨派的認同多於對大群體(教會)的認同,團體的利益變成了教會的利益,所以教會就成為達成他們利益的代價。他們會攻擊那些與他們不同利益的人
(6)
「招兵買馬」

五、不是你死,就是我活
1.
目的:趕盡殺絕,不留餘地
2.
處理:
沒得處理
小心引入外在的群體或專人疏導
以基督的心為心(粉難耶)

良性衝突的模式
1.
公開衝突有時會將隱藏的問題,或人們不懂表達的問題浮現出來
2.
要小心和成熟,衝突的目標不是為帶來悲痛和極深的怨恨:這是健康的衝突。不健康的衝突不單帶來傷害,也會帶來陰影
3.
「不論何時祇要人們不同意我的看法,即使他們用溫和的方式表達他們不同的意見,那就是衝突。」
4.
衝突使
(1)
事情被充份探究過(不要認為自己知道很多)
(2)
令大家作出更好的決定
(3)
人更願意遵守決定;(當人遵守並協助某些事情執行時,必會對這件事有所增刪或修改,衝突由此出現)
5.
缺乏良性衝突的原因:
(1)
認為自己對事和對人太清楚,不需要多知道一些甚麼
(2)
人們不清楚環境已經改變
(3)
人們不知道自己身處的傳統有何缺點
(4)
沒有評估的標準
6.
要促進良性衝突:首先要超越否定衝突和害怕面對衝突的心態
(1)
不處理衝突會帶來隱性的問題,就算人離開了,問題會藏在未離開的人中間,待時機成熟就會引爆
(2)
某些問題是公眾的禁忌就指出了衝突所在
(3)
開始有人因不滿而離開教會,衝突已經出現
(4)
有某些人的感受要特別加以保護正指出了衝突所在
7.
如要防止惡性衝突,就要鼓勵良性衝突
(1)
建立鼓勵發表不同意見的氣氛,和製造有關環境
(2)
習慣肯定和贊許不同的意見,以表示尊重,那怕你未必完全贊同
(3)
建立適當的環境,讓新參與群體的人可以表達看法和感受(通常他們看到一些舊有的人所看不到的問題)
(4)
為各事工訂下大家贊同的標準
(5)
大家信守良性衝突的守則
*
不作人身攻擊
*
不在背後論斷
(6)
作牧師的身體力行
8.
當惡性衝突出現時
(1)
成熟的人要把衝突引導到良性的衝突一面
(2)
不要先討論問題,先一同為各自所帶來的傷害禱告,認罪悔改(就算理據有多對,也不能否認現有的衝突)
(3)
千萬不要為息事寧人而「敷衍」地「和解了事」
(4)
彼此相談時避免談個人感受,為要找出衝突的所在,並要列出先後次序,每次傾談只處理一件事情
(5)
列出對衝突問題的不同看法,並為此禱告
(6)
如任何一方對所昃衝突的判決不滿,那就應該繼續尋求大家也能接納的共識
(7)
不要把過去不愉快的經驗,拿來與現在的類比
9.
會帶來惡性衝突的行為(應該防止的行為)
(1)
誹謗或中傷
(2)
揣測別人的心意(指別人有不良的動機!)
(3)
說或做一些使別人內疚的話或事(「你看你做的好事!」)
(4)
拒絕、反對、或不信任別人
(5)
使用祕密來源的消息,或指這些訊息確實存在

總結:
1.
良性衝突內有包容:包容那些被指控有不良或不當行為的人
2.
良性衝突內有尊重和保護
(1)
知道誰人指控別人
(2)
要知道及明白指控的內容及問題所在
(3)
要回應別人的指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