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講:曾昭瑞牧師
主題:如何處理衝突
我們相信
1.基督是教會的元首,教會是基督的身體。(弗一22-23)
2.在耶穌基督裡,無論什麼人都是信仰的生命共同體,大家都是合而為一的信仰團契,在耶穌基督的基石上,彼此聯繫、彼此建造。(羅十二5;弗二19-22)
3.我們都是靠著耶穌基督的恩典才得以回到上帝的面前,所以當以慈相待,父怎樣赦免了我們,我們也當彼此赦免。(弗一7-10;弗四31-32)
因為我們這樣相信,所以在小組裡我們尋求合一(弗四2-14)
合一在信仰態度上
心存謙卑、不高舉自己
用溫柔,甘願的態度,擔負起自己的責任
用忍耐包容不同見解的人
用愛心彼此接納,竭力保守合一的心
合一在共同確信上
一位聖靈、一個身體
尋求相同的盼望,耶穌基督是唯一的救主,也是唯一的磐石
只有一個洗禮、只有一位上帝
合一在道成肉身上
學習道成道身,以謙卑的態度參與服事
倒空自已,在各樣的服事上相互成全,榮耀上帝的名
合一在恩賜服事上
在樣的恩賜上各盡其職,建立基督的身體
使眾人在真道上同歸於一、長大成人,滿有基督的身量,不再動搖
用愛心說誠實話是合一的基礎(弗四15-16)
「在主要的事上,合一:在次要的事上,自由;在所有的事情上,慈愛。」
小組內衝突的規範
一、小組內的衝突不應對外張揚,以維持教會內的和諧
二、學習針對事情評論,而非針對人評論
三、學習以基督的心為心,謙卑虛已,不過度的高舉自己。
四、小組內的衝突,應以由小組長負責協調、處理
五、若衝突是由小組長所引起或小組長無法解決,應由小區長負責介入處理
六、小區長無法處理之問題,由區牧師負責處理
七、必要時得召開教牧會議或由小會處理重大事件
處理衝突的方式
一、將衝突的雙方約到隱蔽的地方,說明查看到他們衝突的言行表明對此事的關心。(太十八15)
二、輪流讓每一方在不受對方干擾之下,述說己方對對方衝突的看法與感受。
三、小組長(中間人)應積極地聆聽雙方之話語
四、讓雙方都有機會了解對方的觀點與感受(快快的聽、慢慢的說、慢慢的動怒)
五、儘量指出對方相同的意見、觀點、神學、感動、異象、目標,強調雙方互為肢體,在主裡共同的恩典。(互相為肢體)
六、提出雙方都能接受的意見,並達成協議。
七、要求雙方都有保密的責任,不得私下張揚。(愛能遮掩許多的罪)
小組內應避免
一、張揚組員或其他會友的隱私
二、直銷、保險或其他的商業行為
三、強迫他人接納自己的政治觀點
四、借貸、招募互助會或其他之金錢往來
五、任意使用、破壞他人居家的財物、整潔
六、以神諭的方式來指示、責問對方
溝通的原則:
一、用愛心說誠實話(弗四15)
1、用愛心講出來(在面前講,不要在背後告狀) 小心有人對你說:「我要告訴你一些秘密的事。」特別當他說到要用「愛心」告訴你時,更要小心
2、不批評、不攻擊、不抱怨(太七1、詩三十13、林前十10、)
二、不可為惡所勝,反要以善勝惡(羅十二21)
1、不出口傷人、不說不該說的話
2、不在發怒中溝通(雅一20)
3、為對方禱告(太五44)
三、快快的聽、慢慢的說(雅一19)
1、聆聽
2、相互饒恕(可十一25)
3、接納代替辯論(羅十三8)
四、謙卑受教的心
1、相互尊重、保持謙卑(腓二3)
2、受教的舌與耳(賽五十4)
3、敬畏神(林前八12)
小組長在小組中的衝突解決
一、小組長的角色
不是領導者。而是激勵者與促進者的角色
不是法官。而是中保、使人和解、和好。
不是局外人。應參與協調,而非置身事外
二、小組長應注意
1小組共識形成:
是否少數人決定了一切?
是否所有組員都有參與?
是否有組員的意見沒有得到尊重?
2小組的氣氛:
組員間是否和諧?
是否有人有針對性的發言?
有沒有引發衝突的不快氣氛?
有沒有人的發言易引起他人的情緒反應?
組員的發言是否投入?
組員是否覺得發言有趣?
有沒有達和諧共識的結果?
3小組的認同感:
小組之中是否有次團體存在?
是否有那此小組員覺得置身事外?
有無組員被排斥?
小組當中有否組員常被其他的雜事所打斷參與
面對衝突之原則
1.直接面對問題:選擇有利你自己正確表達意見和情感的場合來處理衝突
2.避免衝突變成涉及「神的旨意」,和妖魔化對手。不要讓你們處理的問題成為屬靈和不屬靈之爭 ── 為真理、為上帝而戰。
3.失敗並非致命傷